可送检的样品类型与对应检测项目
| 样品类型 | 典型应用场景 | 主要检测项目 | 常用方法 / 参考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台式荧光分光光度计(氙灯扫描型) | 科研与质检实验室仪器验收、周期检定、维修后确认 | 激发与发射波长准确度及重复性、检出限、信噪比、光谱峰值强度重复性、线性误差、灵敏度 | JJG 537-2006《荧光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》;硫酸奎宁荧光标准物质;镨钕玻璃波长标准滤光片核查 |
| 便携式荧光计 | 现场水质石油类快速筛查、环境应急监测仪器期间核查 | 波长示值误差、荧光强度示值误差、测量重复性、供电稳定性 | 参照HJ 973-2018《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》配套核查;标准油样品比对 |
|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 | 食品、药品痕量荧光组分分析系统的计量确认 | 激发与发射波长准确度、灵敏度、基线噪声与漂移、线性范围 | 参照JJG 770-2005《液相色谱仪检定规程》中荧光检测器相关条款执行 |
| 酶标仪荧光检测模块 | 生物实验室荧光微孔板读数仪器状态核查 | 通道波长准确度、荧光强度重复性、孔间一致性 | 协议方法;荧光微孔板标准物质核查 |
| 原子荧光光度计 | 砷、硒、汞等元素痕量分析仪器检定与校准 | 检出限、测量重复性、线性相关系数、通道一致性 | 参照JJG 939-2009《原子荧光光度计检定规程》;系列标准溶液核查 |
详情如下
检测项目
1. 激发与发射波长准确度:波长示值误差典型不超过±1.0nm,波长重复性不大于0.5nm(协议口径,依仪器等级分档执行)
2. 检出限:以硫酸奎宁计,典型可达10⁻⁹~10⁻¹¹g/mL量级,表征仪器对痕量荧光物质的响应能力
3. 信噪比:以水拉曼峰为参照,峰峰值信噪比典型不低于100:1,研究级机型可达1000:1以上
4. 线性误差:荧光强度与浓度线性相关系数r≥0.995,线性误差典型控制在±3%以内
5. 光谱峰值强度重复性:固定条件下连续多次测量荧光峰值的相对标准偏差,典型不大于1.5%
检测范围
1. 台式荧光分光光度计:氙灯连续光源型、激发与发射双单色器扫描型等
2. 便携式荧光计:单通道现场筛查型、多通道滤波片型等
3.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:滤光片式检测器、光栅扫描式检测器等
4. 酶标仪荧光模块:顶部读取式、底部读取式、滤光片与单色器复合型等
5. 原子荧光光度计:氢化物发生型、单通道与双通道联用型等
检测方法
1. JJG 537-2006 荧光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(波长准确度、检出限、信噪比、重复性等整机性能检定)
2. GB 5009.93-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(荧光法应用条件下仪器性能验证)
3. GB 5009.8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硫胺素(维生素B1)的测定(荧光法应用验证)
4. GB 5009.8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核黄素的测定(荧光法应用验证)
5. HJ 973-2018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(便携式荧光计现场核查配套方法)
6. GB/T 5750.6-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:金属和类金属指标(原子荧光法应用验证)
检测设备
1. 波长标准滤光片(镨钕玻璃):特征峰401.6nm、685.0nm等,用于激发与发射波长准确度核查
2. 硫酸奎宁荧光标准物质:系列稀释标准溶液,用于检出限、灵敏度与线性核查
3. 低压汞灯:253.7nm等特征谱线,单色器波长示值核查
4. 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计:波长范围190~1100nm,波长精度±0.3nm,辅助波长比对
5. 电子分析天平:感量0.1mg,标准溶液配制称量
6. 恒温水浴槽:室温至100℃,控温精度±0.5℃,测定过程样品恒温
7. A级容量瓶与单标线移液管:10mL至1000mL规格,标准系列准确配制
8. 石英荧光比色皿:光程10mm,四透光面低荧光本底
9. 温湿度计:温度分辨率0.1℃、湿度分辨率1%RH,测试环境条件监控
10. 交流稳压电源:输出220V±1%,保障仪器供电稳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