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送检的样品类型与对应检测项目

样品类型 典型应用场景 主要检测项目 常用方法 / 参考
环境空气(区域与厂界) 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评估、项目环评现状监测、厂界达标核查 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一氧化碳、臭氧、PM10、PM2.5、总悬浮颗粒物、氟化物、铅 GB 3095-2012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、HJ 618-2011、HJ 482-2009、HJ 480-2009
固定污染源废气(锅炉与工业窑炉) 排污许可执行监测、竣工环保验收、治理设施进出口去除效率评估 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气参数(氧含量、流速、温度、湿度) GB/T 16157-1996、HJ/T 397-2007、HJ 57-2017、HJ 693-2014
无组织排放废气 储罐区、装卸区、物料堆场与污水站敞开液面周边监控 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非甲烷总烃、恶臭浓度 GB 16297-1996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、GB 37822-2019、GB/T 14675-1993
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涂装、印刷、石化、精细化工等行业废气治理评估 苯系物、非甲烷总烃、卤代烃、酯类与酮类特征组分 HJ 644-2013、HJ 583-2010、HJ 732-2014
恶臭与异味气体 污水处理厂、垃圾转运与填埋设施周边敏感点排查 恶臭浓度、硫化氢、氨、三甲胺、甲硫醇 GB/T 14675-1993、GB/T 14678-1993
餐饮油烟与净化设施尾气 饮食业单位排放口监测、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评估 油烟、非甲烷总烃、烟气温度与湿度 GB 18483-2001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
工作场所与车间空气 车间有害因素识别、职业卫生评价采样 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、有毒物质短时接触浓度 GBZ 2.1-2019 结合行业测定方法标准

检测项目

1. 二氧化硫:环境空气24小时平均限值150微克每立方米,一小时平均500微克每立方米(GB 3095-2012二级)

2. 二氧化氮:24小时平均80微克每立方米,一小时平均200微克每立方米

3. PM10与PM2.5:24小时平均限值分别为150与75微克每立方米,年平均分别为70与35微克每立方米

4. 一氧化碳与臭氧:一小时平均限值分别为10毫克每立方米与200微克每立方米,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微克每立方米

5. 锅炉废气:新建燃煤锅炉颗粒物50、二氧化硫300、氮氧化物300毫克每立方米,重点区域执行30、200、200毫克每立方米(GB 13271-2014)

6. 无组织排放:监控点颗粒物限值1.0毫克每立方米,二氧化硫0.4毫克每立方米(GB 16297-1996)

检测范围

1. 环境空气:工业园区、厂界、居民区与学校等敏感目标区域

2. 固定污染源:燃煤燃油燃气锅炉、工业窑炉、催化燃烧与吸附装置进出口尾气

3. 无组织排放:储罐呼吸口、装卸区、污水站敞开液面、物料堆场周边

4.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:涂装、印刷、橡胶塑料、精细化工工艺排气

5. 恶臭与异味源:污水处理、垃圾转运填埋、餐饮油烟排放口

检测方法

1. GB 3095-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

2. HJ 618-2011 环境空气 PM10和PM2.5的测定 重量法

3. HJ 482-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-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

4. GB/T 16157-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

5. HJ 57-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

6. HJ 644-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-热脱附气相色谱-质谱法

7. GB/T 14675-1993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

检测设备

1. 恒流量大气综合采样器:气路流量0.1-1.0升每分钟,双通道独立恒流,流量精度正负2%

2. 大流量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:采样流量1.05立方米每分钟,配套200毫米×250毫米玻璃纤维滤膜

3. 中流量颗粒物采样器:PM10与PM2.5切割器可换,采样流量100升每分钟

4. 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:自动等速跟踪采样,动压、流速、温度与湿度一体化测定

5. 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:二氧化硫、一氧化碳与氮氧化物多组分直读,分辨率1毫克每立方米

6. 非分散红外气体分析仪:一氧化碳量程0-5000毫克每立方米,示值误差正负1%

7.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: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定量,支持选择离子检测模式

8.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:波长范围190-1100纳米,波长精度正负0.3纳米

9. 离子色谱仪:测定吸收液中氟化物与氯离子等阴离子,检出限0.001毫克每升

10. 电子天平与恒温恒湿平衡系统:感量0.01毫克,称量环境温度20-25摄氏度、相对湿度50%正负5